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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学规划精准发力 打响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战
发布者:科研平台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7-20    查看:367  次

广西把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作为进一步提升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区的基础工程,2017年11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针对本地高中阶段教育总体规模较小、投入缺乏保障、办学条件薄弱、学位供给不足等突出问题,推出扩大教育资源、健全保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改进教育管理和提高教育质量等多项有力举措,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战略部署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要求。

  一、着力扩大资源供给。下发自治区新建学校规划表、改扩建学校规划表和新增学位规划表,要求各设区市根据本区域人口规模、产业发展需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预期、初中毕业生规模等,统筹规划、合理确定辖区内的高中阶段学校数量,实施精准攻坚。按照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计划在资源不足的市、县新建120所普通高中,支持改扩建324所薄弱普通高中,三年累计拟新增31万个普通高中学位。规划新建19所中等职业学校,调整优化一批中等职业学校,使其达到基本办学标准,新增中职学位10万个。

  二、制定普通高中办学标准。制订《广西普通高级中学办学条件标准》,编制普通高中项目建设规划,进一步优化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积极推动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超大规模学校现象,全面支持薄弱普通高中学校改扩建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校舍,增添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必须的设施设备,切实改善薄弱高中办学条件。

  三、完善经费投入机制。一是加强省级统筹。完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制定普通高中收费定价成本指导办法,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更好地保障学校运转经费。二是落实市县责任。要求各市、县科学核定学校办学成本,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要求辖区内各地,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制定普通高中学校债务偿还计划,属于2014年底前发生并已纳入存量地方政府清理甄别结果的,严格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予以偿还。三是鼓励社会融资。鼓励各地政府引导民间资金参与高中学校建设,支持高中阶段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学校新建或改扩建以及仪器设备购置。

  四、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计划,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具有音体美、科技创新、优秀传统文化等办学特色的普通高中。积极构建适应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教学组织模式,建立健全学生选课走班、学分制和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开展普职融通试点,促进普职融合办学。加强校企合作,积极构建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机制,促进校企共同研究专业设置、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教材、组建教学团队、建设实训基地。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补足配齐师资。按照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核定教职工编制。适应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需要,重点配备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地理、生物、历史等短缺学科专任教师和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二是盘活师资存量。加强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建立校际教师共享机制,建立城市优质高中阶段学校与贫困地区薄弱高中阶段学校结对帮扶机制。三是完善激励机制。探索完善教职工岗位设置和薪资办法,改进高中学校绩效工资管理方式,提高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对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取得的合法收入,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列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各级政府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省级领导责任、加强市级统筹责任、落实县区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分工责任。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学生流失监察和督查制度,把学生巩固率纳入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评价范围,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目前,各市县政府均已按照自治区要求制订了本地攻坚实施方案,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普及攻坚各项任务已全面启动并稳步推进。